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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来短期学员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0/9/15 10:47:50  点击:3434次

外来短期学员管理制度

一、编制目的 

为了落实开展我院的教学管理工作,提高教学质量,适应教学医院的发展需要,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。

二、编制依据

根据我院实际工作制定。

三、适用范围

       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各类专业进修、实习、规培人员、外聘专家。

四、主要内容

(一)准入管理

1.明确学习目的,按照对应的教学/进修大纲执行教学工作。

2.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遵纪守法,服从接收医院及所在科室的安排,如造成医疗差错、事故者,按广东省卫生厅医疗差错事故实施办法处理。

3.来院进修人员按照我院进修培养大纲准入招收,科室不得私自接受学员。进修学习时长≥12个月,或者学员为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且进修时长≥6个月,可在进修学习3个月后,经科主任同意,报医务部进行考核授权方可单独值班、管理病房,执业内容按医务部规定审批程序给予处方权,但无麻醉处方权。住院医师规培学员按照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4.实习学员不得独立进行任何诊疗活动,必须在带教指导下进行学习、操作。

5.外来短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诊疗规范,服从带教管理研究生、进修人员发生的医疗技术事故,一般由主管医师承担责任;如属责任事故,应由出事者负责;实习生发生的医疗事故,由带教老师负责医院对事故提供处理意见,转派出单位处理

6.外请的临时高级职称专家、按照外聘专家协议内容执行。外院会诊专家按照

(二)学习管理

1.必须经过入科教育,包括公共知识及专科知识,不仅限于职业道德、医疗文书、心肺复苏、患者安全、隐私保护、知情同意、专科急救技能等培训,完成考核后方可投入科室工作。

2.服从科室带教分配及排班安排。

3.参加院科二级的业务培训或会议。

4.学习工作期间不得独立或未经允许擅自进行诊疗活动,若出现不良事件、差错、事故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并应当对事件全力补救。

5.在院期间需遵守院科各级各项规章制度,参与并协助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。不限于各类考核、抽检、质控、集体活动等,遵守我科的其他奖惩管理行为。

6.学习期间在临床教学活动过程中必须考勤,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制度,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,按矿工旷课处。

7.完成病历书写、技能操作、业务学习等作业。

8.完成出科考核并成绩合格方可出科,未合格者需在完成轮转计划后返回科室补考,补考不及格者需要重修,具体实施按照科教科教学管理规定执行。

五、附则

本规定解释权归科教科所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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